中國孕的現狀
中國受傳統思想的觀念,對子嗣很重視。現代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自開創以來,經過50多年的快速發展,已經相當成熟。而**作為現代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發展的重要產物,也逐漸為越來越多的人接受。
2015年12月,在現行《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基礎上,修正案草案新增規定:禁止買賣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實施**。然而,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分組審議時,多名委員建議,對于**不應一刀切,“禁止**”可改為“規范**”。
巨大的社會需求和輔助生育技術的發展,也是**行業迅速發展的主要基礎。這些不孕不育的人群中有相當一部分是通過地下**實現了生育子女的愿望。
隨著“全面二孩”的放開,許多家庭特別是超過孕齡的中老年夫婦興起生二胎的念頭,客觀上更是刺激了**市場繁榮。此外,許多失獨家庭也有求助**的需求。如果一味否認社會需求,放任市場自由發展,可能會適得其反,會遭遇的更多的社會問題。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于2015年12月27日獲通過,盡管此前頗有爭議的“禁止以任何形式實施**”條款最終被刪除。但在中國這樣一個既重視傳統倫理又有巨大現實需求國家里,不論最終解決方案是什么,**都是一個必須要直面的重大社會問題,不容回避。面對高居不下的不孕不育率,**巨大的市場需求,即使在完全禁止**的國家,人們也可能通過私下的安排進行**,或是跨越國境到**合法的地方去**。一刀切的禁止或放開,都存在巨大的、不可預見的風險。
目前全國從事**的中介機構已超過300家,但真正能夠為客戶辦實事、辦好事的只有那么幾家。因為,要為客戶提供最有效的醫療方案、最專業的醫學知識、最嚴謹的科學操作、最貼心的管理服務,是需要龐大的專業醫療服務團隊和醫療資源做支撐,而絕大多數中介機構并不具備這樣的實力。那些僅僅以商業盈利為目的中介,甚至是以騙取錢財的目的的偽中介,不僅擾亂了行業發展,更是給客戶選擇優秀**機構時增加了不少困難。
公民的生育權是一項基本的人權,公民的生育權是與生俱來的,是先于國家和法律發生的權利。作為人的基本權利,生育權與其他由憲法、法律賦予的選舉權、結社權等政治權利不同,是任何時候都不能剝奪的。而如今,由于某些因素導致一部分人這一基本權利得不到保障,既然現代科技手段使之得以保障,我們為何不能利用技術手段來保障這一部分人的權利呢?這是值得我們深思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