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魯吉亞試管醫院的那些宣傳,真有人信
格魯吉亞是中亞小國,你說它政策寬松,有可能是真的。
你去看看地圖,拿手量一下,就量一下下~! 那距離不是從天津到北京、北京到上海!
也不是云南到緬甸、吉林到朝鮮。 那可是隔著千山萬水,千山萬水啊!
另外,語言不是英語,出點問題,找誰負責?官司怎么打?找警察還是找法院?那里有工商嗎?
開弓就沒有回頭箭。
那么多格魯吉亞的宣傳,都是中介在鬧,你見哪個患者親身經歷過? 沒有吧! 你根本找不著,全部都是中介發的照片、照片、照片,都是醫院外景照片,還有就是號稱又成功了幾例,然后再無其他。
所以,真要去,還得找自己在格魯吉亞的熟人去探探路。
以下是格魯吉亞醫療市場的介紹:
格魯吉亞,首都第比利斯,人口373萬,GDP達1474萬美元,使用貨幣拉里,當地講格魯吉亞語。
市場概況
格魯吉亞醫療支出占GDP的8.5%,當地醫院共15084所,醫生27362名,其中外科醫生2220名,兒科醫生1428名,人口老齡化達14.6%。
在過去的十幾年里,格魯吉亞的醫療體系進行了有效的改革,改善了健康指標,縮小了格魯吉亞和歐洲標準之間的差距。
1991年格魯吉亞重新獨立后,私人支出成為醫療融資的主要來源。2002年,人均醫療支出為64美元,2002年至2013年,這一數字飆升至350美元。
2003年,政府開始放開醫療政策,通過包括但不限于放松監管和允許私營企業進入市場在內的重大改革,提高競爭力。
在2010年調整醫院發展計劃,將醫院運營和健康保險的提供結合起來之后,政府支持私營保險公司成為投資者和運營商。
截至2014年底,私營企業占醫院床位總數的84.3%,而私營醫療保險的毛保費收入為7410萬美元,占整個保險市場的43.2%。
2013年,格魯吉亞政府推出了全民醫療保健(UHC)系統。由于政府資金直接流向醫療服務提供商,改革削弱了保險公司的作用。
更新醫院基礎設施,結合全民健康覆蓋,改善了護理的可獲得性和患者滿意度,96.4%的患者對全民健康覆蓋感到滿意。
在強有力的政治支持下,該國進行了幾輪醫療改革,吸引了在醫療領域進行了大量投資的私營企業,從而營造了醫療領域的競爭環境。
私營部門的支出,加上衛生部(格魯吉亞被占領領土國內流離失所者、勞工、衛生和社會事務部)的自由化政策和增加的政府醫療支出,為格魯吉亞醫療部門的持續增長創造了空間。
競爭&需求
中國出口商的主要競爭對手包括美國、歐洲公司以及土耳其和以色列的醫療保健提供者。
格魯吉亞每10萬人中約有85名全科醫生,在歐洲排名第三。然而,格魯吉亞的大量從業人員并不能準確反映初級保健的可及性。
在格魯吉亞,初級基礎設施的缺乏導致患者直接去醫院就診,這降低了門診人數,但住院設備的使用率卻降低了。格魯吉亞的護士相對較少(平均每位醫生0.8名),而同行則為2.1名。
此外,格魯吉亞是同類國家中唯一一個比率低于1.0的國家,1.0是醫療保健行業的一個負面指標。反過來,世界衛生組織建議比例為4比1。
由于醫生的時間和技能使用效率低下,護士供應不足給醫療保健系統帶來了成本。畢業醫生的供應幾乎是同行平均水平13.6人的兩倍。
此外,護士短缺的情況還在擴大,每10萬人中畢業護士的比例最低,為0.5人,而同行平均水平為41.7人。
格魯吉亞的醫療質量需要改善。格魯吉亞是鄰國人口的醫療服務目的地,擁有高標準和設備精良的醫院。然而,農村地區的高質量醫療仍然很差。
為達到政府的目標,即建立一個能夠提供優質醫療服務和吸引醫療旅游的現代化醫療體系,需要:
?整合分散的醫療行業;
?吸引和留住外國直接投資;
?建立完善的患者服務體系;
?培訓醫生、護士和專業人員;
?通過JCI認證獲得醫院認證;
?建立統一的藥品生產監管體系。
障礙&報銷
外國商品進口沒有明顯的壁壘或限制。唯一的海關要求是包括裝運文件,與產品的詳細說明。醫療器械和藥品免征關稅,不征收增值稅。
醫療保健服務提供者(包括國有和私營)通過自付支付(包括按服務付費和全民健康覆蓋共同支付)、從國家醫療保健計劃的轉移支付和從私營醫療保險公司的支付產生收入。
格魯吉亞自付醫療保健支出超過了公共財政和私人保險支出。盡管格魯吉亞政府是該國醫院服務融資的主要來源,但該國政府衛生總支出僅占GDP的0.3%,低于其他國家設定的5%的基準,這為增長留下了巨大的空間。
向病人收取的實際價格不受國家規定。然而,社會服務機構(SSA)根據全民健康覆蓋向衛生保健提供者支付的報銷額是因提供的服務類型和設施的位置而異(在某些情況下,第比利斯的報銷率高于各區域)。
最佳前景
?全民醫保
自2013年以來,格魯吉亞政府通過實施一項由國家資助的全民醫保計劃,為公共衛生政策奠定了基礎。超過90%的人口使用全民醫療保健計劃作為受益人;其余的人有私人醫療保險。
全民衛生保健(UHC)改革增加了獲得衛生服務的機會,減少了財政障礙和自付費用,根據世界衛生組織、世界銀行和美國國際開發署的說法,提高了全民衛生保健受惠者的總體財政安全。
格魯吉亞現在在其保健系統內建立了普遍應享權利的基礎,這是朝著改善全體人民獲得保健服務的機會邁出的一大步。
2013年7月1日啟動的第二階段改革,擴大了計劃門診、急癥門急診、擇期手術、化療、激素放療、產科、剖宮產、目標人群基本藥物等服務。
2017年5月,為進一步推進項目改革,制定了新的受益人分化標準(根據受益人收入),以提供更多以需求為導向的服務和發展“社會正義”的方法。
從2017年7月1日起,在“社會弱勢家庭”統一數據庫中登記的慢性病患者有資格享受國家慢性病藥品計劃。該項目為慢性心血管疾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糖尿病(2型)和甲狀腺疾病患者提供精選藥物。
?丙型肝炎
格魯吉亞是丙型肝炎(HCV)患病率較高的國家之一。
根據2015年美國國家疾病控制與公共衛生中心(NCDC)和美國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CDC)開展的最新人群血清價調查,預計全國丙型肝炎血清價為7.7%,活動性疾病患病率為5.4%。
格魯吉亞的政府宣布有意消除格魯吉亞的丙型肝炎。
2014年2月,格魯吉亞政府公司與美國吉利德制藥公司于2015年4月21日成功簽署諒解備忘錄,衛生部(David Sergeenko博士)與美國合作伙伴就加強該國丙型肝炎應對工作展開討論。
結果,格魯吉亞啟動了一項史無前例的全國丙型肝炎根除計劃,制定了國家篩查方案,并獲得了政府的批準。包括住院和門診設施、監獄、格魯吉亞減少危害網絡(GHRN)中心、藥房等在內的600多個場所在全國各地提供丙型肝炎病毒篩查。
? Richard·Lugar公共衛生研究中心
R. Lugar公共衛生研究中心是美國國家疾病控制和預防中心下屬的一個全新的、最先進的實驗室設施,是格魯吉亞以及該地區特定疾病的國家公共衛生參考實驗室。
Lugar中心由現代生物安全二級(BSL-2)和生物安全三級(BSL-3)實驗室組成,重點是基于“一個健康”的理念,及時檢測和識別人和動物病原體。
該BSL-3設施包括細菌學和病毒學實驗室,以及國家人類和動物特別危險病原體(EDPs)儲存庫。
BSL-3設施不僅在格魯吉亞,而且在整個高加索和中亞地區都是獨一無二的。該中心還包括裝備精良的基因組中心,這使該中心成為該地區一個獨特的測序設施。
Lugar中心通過ANAB認證,符合國際標準ISO 15189:2012的要求,同時在醫學和臨床實驗室領域具有一定的技術能力,并獲得了臨床細菌學和血清學認證證書。
?環境與健康
在格魯吉亞,由不利環境影響引起的疾病負擔相當高(17%)。為了減輕和預防與環境有關的疾病的負擔,減少人們對生態風險的暴露,國家環境與健康行動計劃(NEHAP)是根據格魯吉亞和歐盟之間的聯合協議規定的要求制定的。
該國已通過利用歐盟支持的孿生機制,開始執行《聯合行動計劃》中規定的各項承諾。
由意大利、波蘭和英國聯合實施的Twining-GE22項目“加強格魯吉亞的環境衛生系統”得到歐盟的支持,于2017年啟動。
該項目的目的是通過協調歐洲的要求、改進環境衛生管理、確保長期環境政策的制定和加強部門間的合作,加強格魯吉亞環境衛生的法律框架。
市場趨勢
格魯吉亞是醫療保健的一個杰出的目的地,具有跨國、區域性的環境。
目前市場的主要趨勢是:
?利用新技術建設現代化醫院,尤其是遠程醫療(包括遠程神經科學、遠程精神病學、丙型肝炎遠程咨詢、髖關節和膝關節置換手術)。
?醫療旅游的發展——醫療行業的目標是成為高加索和中亞地區的醫療中心。
市場準入
質量好、使用壽命長的醫療設備和產品歷來在格魯吉亞廣受歡迎。
公共部門的醫療設施,尤其是城市以外的那些,缺乏醫療設備,這鼓勵了二手醫療設備的市場。
醫療器械、藥品進口免征關稅,免征增值稅。
注冊過程
根據格魯吉亞法律,藥品必須在格魯吉亞境內被占領領土內流離失所者、勞工、保健和社會事務部(MoLHSA)的國家醫療活動管理機構的部門登記處登記,才能在該國銷售。
格魯吉亞頒布了新的法律,對進口和銷售的藥品進行管理,試圖簡化新藥品進入市場的注冊程序。
新的立法允許進口商或制藥商根據兩種類型的“認可”對其產品進行注冊:一種是得到公認的國際合作伙伴的事先認可,另一種是得到國家認可。
格魯吉亞的制藥業也受益于誘人的稅收制度——這些產品既不征收增值稅,也不征收關稅。
格魯吉亞是一個新興市場,那些選擇在這個國家開設制藥公司的人通常尋求進入一個具有高增長潛力的成長性行業。
市場解疑
對于外國的進口是否有特別的禁令或進口規定制造醫療設備?
向格魯吉亞進口任何種類的醫療設備不受管制,也不需要任何種類的登記或許可。
唯一的例外是設備中已經含有任何形式的藥物(例如軟膏、粉劑、涂在身體上的液體)。否則,醫療器械、機械、設備等不需要在格魯吉亞境內過境或使用登記。
外國生產的維生素和食品補充劑進口到格魯吉亞有哪些法律和限制?
格魯吉亞藥品監管機構根據活性成分的劑量來區分維生素。低濃度的維生素被認為是具有生物活性的補充劑或營養補充劑。
進口商決定是否注冊維生素,并且對進口沒有特別的規定。含有高濃度活性成分的維生素被認為具有治療作用,被認為是一種藥物。
在這種情況下,進口商必須遵守所有藥品注冊和進口的標準規則。
如果藥片是幾種維生素(如復合維生素)的組合,那么即使其成分處于治療劑量水平,也會被歸為藥物。
企業如何向格魯吉亞出口FDA已經批準的醫療產品?
品牌名稱或仿制藥品可在格魯吉亞注冊,注冊條件是獲得事先批準的政府間藥品監管機構或外國監管機構的認可。